对“不买不能走、不买不能上车”等说不!黑龙江省旅游维权指南来啦

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在黑龙江旅游期间的合法权益,近日,黑龙江省文旅部门特制定了维权行动指南,当游客遭遇强制消费、导游违法等侵权行为时,建议通过途径依法维权,我省将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旅游环境。

按照维权行动指南,当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侵害(如强制购物、导游辱骂、擅自变更行程、价格欺诈等),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渠道:现场应对与证据固定,首先保持冷静,明确拒绝。声明“我拒绝参加此项目/购物”“无消费义务,请按合同执行行程”“已拨打12345,请等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协调”。如被甩团或限制自由:立即拨打110报警,说明情况与位置。同时,不争吵,避免激化矛盾。不落单,尽量联合同团3人以上建立维权同盟,推选代表谈判。不签字,拒绝签署任何附加协议或扫码付款。此外,全程固定证据。对导游或经营主体威胁言论(如“不买不能走、不买不能上车”等)进行录音录像,同时拍摄导游证、车牌号、购物点名称及环境、商品价格标签、合同关键页等,保留合同、行程单、购物发票、转账记录等凭证,详细记录涉事人员姓名、时间及地点。

我省还设立了多个投诉渠道:

一是向旅行社投诉,行程中,立即联系签约的旅行社(合同应载明联系方式),说明遭遇的问题,要求其出面制止、解决(如换导游、按合同履行)。行程结束后,整理好证据(合同、录音录像、票据、书面陈述等),以书面形式(邮件、挂号信、在线平台留言)正式向签约旅行社提出投诉,明确诉求(退款、赔偿、道歉等)。其中,要留存投诉沟通记录!电话录音、邮件、聊天截图等,如旅行社敷衍塞责或不解决,立即向其行业管理部门投诉。

二是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或“12345”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举报,拨打旅游所在地区号+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”反映投诉举报具体问题。还可拨打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发布的“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”投诉举报电话。(如下)

三是线上投诉:可通过“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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